高才通背景圖
hket
香港人才通

計劃詳情

落戶香港計劃
申請資格
  •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

    1. 高才通計劃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具備豐富工作經驗及高學歷的高端人才到香港探索機遇。

    A類:過去一年全年收入達港幣250萬元或以上的人士;

    B類:獲綜合名單中的大學/院校(合資格大學/院校)頒授全日制學士課程學位、並在過去五年內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的人士;或

    C類:過去五年內,獲合資格大學/院校頒授全日制學士課程學位,但工作經驗少於三年的人士。

  • 一般就業政策 - 專業人士

    1. 有意來港工作的海外、台灣及澳門專業人士,可根據一般就業政策提出申請。一般就業政策不限行業。
    1. 已確實獲得聘用
    2. 而從事的工作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同時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人才
    3. 薪酬福利與市場水平相若
    4. 具有學士學位或以上、技術資格或經證明的專業經驗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1. 適用有意來港工作的內地專業人士。
    1. 已確實獲得聘用
    2. 而從事的工作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同時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人才
    3. 薪酬福利與市場水平相若
    4. 具有學士學位或以上、技術資格或經證明的專業經驗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 / 回港就業安排(IANG)

    1. 非本地畢業生可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申請留港兩年尋找工作。
    1. 在香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或
    2. 修讀內地與香港的大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設立的高等教育合作辦學機構所提供的全日制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
    3. 首次入境時無須先獲得聘用(適用於應屆畢業生)
    4. 如在畢業日期起計的六個月或之後申請,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時先獲得聘用,而受僱從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學位持有人擔任,以及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 (適用於非應屆畢業生)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1. 有意來港工作及定居,而未在港獲聘用的高技術人才或優才,可根據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提出申請。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不限行業,並設有以下兩套計分制度︰

    1. 綜合計分制 - 適用於高技術人才或優才,評核範疇包括:年齡、學歷/專業資格、工作經驗、語文能力、家庭背景;
    2. 成就計分制 - 適用於擁有傑出成就的優秀人才(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得主)
  •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1. 旨在透過快速處理安排,供合資格公司申請輸入非本地科技人才到香港從事研發工作。
    1. 申請人主要從事先進通訊技術、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網絡安全、數據分析、數碼娛樂、金融科技、綠色科技、集成電路設計、物聯網、材料科學、微電子、量子技術或機械人技術範疇的研發工作
    2. 申請人持有具特別認受性的大學所頒授的科學、科技、工程或數學(STEM)學科學位
    3. 薪酬應不低於香港類似職位現時的市場薪酬水平
    4. 申請人符合創新科技署發出的獲發配額通知書上就相關職位列明的特定條件
  •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

    1. 已移居海外的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第二代,可根據此計劃申請來港。
    1. 年齡介乎18至40歲;
    2. 在海外出生;
    3. 父或母至少一方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在其出生時是已定居海外的中國籍人士;
    4. 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學士學位)、技術資格或經證明的專業經驗;
    5. 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普通話或粵語)。
  •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1. 即「投資移民」
    1. 已年滿 18 歲;
    2. 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擁有不少於港幣 3000 萬元的淨資產,獲許投資資產分為3個類別:

      金融資產包括股票、債券、存款證、後償債項、合資集體投資計劃、有限合夥基金

      非住宅房地產,第一類及二類涉及2700萬元

      支持創新及科技行業和其他重點行業發展,即資金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需要300萬元;

    3. 沒有不良記錄;以及
    4. 能證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養人的生計和提供住所,而無須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